发布日期:2020-09-29 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委 | 【字号: 】 |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永杰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公务接待并报销相关费用共计3.8万余元。刘永杰作为主持该单位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20年5月,刘永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原市卫计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杨卫东违规超标准接待、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9月,杨卫东担任原市卫计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期间,在襄城区某酒店超标准接待8位客人。并指使下属李某使用公务卡结账3461元。之后,李某使用三张空白公函,虚列了接待事由,编写了来访人员名单,杨卫东作为时任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签字后予以报销。2016年8月,杨卫东带领卫计系统一行8人到新疆某县开展援疆帮扶工作,借机违规绕道旅游4天。之后,杨卫东让其下属李某填写差旅单,经杨卫东签字同意后予以报销。违规报销的招待费、差旅游费全部清退。2020年6月,杨卫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南漳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易华刚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2019年4月至10月,易华刚在分管机关期间,安排工作人员购买白酒用于公务接待,违反了省、市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文件中关于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2020年6月,易华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南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军私车公养问题
2018年2月,吴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3次,共计人民币864.7元。吴军还涉及其他问题。2020年7月,吴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枣阳市公安局鹿头派出所所长王军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2018年9月,王军务为其子操办升学宴,分四次待客,且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备,收受其同事、服务对象及其他人员礼金共计4300元。2020年7月,王军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既有超标准接待、公款旅游,又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反映出我市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势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享乐欲望未除,奢靡之根未断,其被严肃查处,教训极为深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严的标准贯穿于纠治“四风”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抓好本级带下级,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省、市纪委下发的最新典型案例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针对隐形变异的“四风”新问题、新动向、新表现,认真研究对策,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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