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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津新区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9)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01  【字号: 】
索引号: 011158671/2022-3339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津新区管委会 公开日期: 2022-11-01
标题: 东津新区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9)整改情况公示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根据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文件《关于规范做好2022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襄污防攻指办文202279)要求,现将我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问题清单

问题序号29:襄阳市委、市政府要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湖北省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等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

二、整改目标

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追责问责。

三、整改措施

1.实施清单管理。针对需进行责任追究问题,成立调查专班,开展追责问责。(牵头单位:检监察工委)

2.开展全程监督。针对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监督,保证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牵头单位:检监察工委)

三、整改结果

区纪检监察工委对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牵头单位按照任务清单,逐条进行整改,保证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生态环保等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成立调查专班,开展追责问责。2022年10月,区纪检监察工委收到市纪委转办的1条关于大气污染问题线索,目前正在调查中,待调查结束后,将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7日,共7天)向东津新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责任人:乔宏    电话:3352809

联系人:李悦    电话:3352808

东津新区管委会

2022年1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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