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1 | 【字号: 】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2-33391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东津新区管委会 | 公开日期: | 2022-11-01 | ||
标题: | 东津新区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9)整改情况公示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根据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文件《关于规范做好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襄污防攻指办文〔2022〕79号)要求,现将我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问题清单
问题序号29:襄阳市委、市政府要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湖北省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等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
二、整改目标
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追责问责。
三、整改措施
1.实施清单管理。针对需进行责任追究问题,成立调查专班,开展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区纪检监察工委)
2.开展全程监督。针对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监督,保证全区整改任务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区纪检监察工委)
三、整改结果
区纪检监察工委对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牵头单位按照任务清单,逐条进行整改,保证全区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生态环保等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成立调查专班,开展追责问责。2022年10月,区纪检监察工委收到市纪委转办的1条关于大气污染问题线索,目前正在调查中,待调查结束后,将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7日,共7天)向东津新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责任人:乔宏 电话:3352809
联系人:李悦 电话:3352808
东津新区管委会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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