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0-26 | 【字号: 】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0-22826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东津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 公开日期: | 2020-10-26 | ||
标题: |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第349号 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政协襄阳市第十四届四次会议第349号提案《关于重视加强业主委员会的建议》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委员:
1.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与业主的要求有距离。
我区现有3个住宅区,分别为东津世纪城、北还建小区和南还建小区。其中世纪城住宅区物业服务水平较好,而其他两个住宅区的物业服务水平较差,矛盾纠纷较多。为提高物业公司管理水平,我区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意识,提升员工服务技能,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以良好的服务满足居民的愿望。
2.小区业主自治意识不强,参与度不高。
我区现有3个住宅区除东津世纪城外大多居民为东津原
始村民,大多数人第一次听说“业委会”,普遍将业委会与
村委会混为一谈,造成居民自治意识不强。为解决小区业主
自治意识不强,参与度不高。我区将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强物业管理宣传工作,宣传《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律知识,引导广大业主树立物业服务的消费观念,支持参与物业管理活动,积极参与社区建设,自觉维护社区公共秩序,自觉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3.物业小区业委会组建率较低,街道(乡镇)、社区负责指导业委会的筹备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督促指导街道(乡镇)、社区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形成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明确街道(乡镇)、社区(村)物业管理职责,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提高全区业委会组建比例。
东津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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